(生效日期:2018年9月1日)
本服務條款自寄件人簽署之日訂立,訂約雙方為速馳及寄件人,訂約雙方均須遵守本服務條款。本條款所稱“貨件”,是指已抵達我公司或由我公司工作人員簽收的貨物,每一貨件運輸都將適用本條款中關于責任限制的規定。如寄件人要求更大程度的保護,可另行購買保險。
一、限寄和禁寄的貨件
寄件人同意其交寄的貨件都是可運輸的。
以下貨件不予收寄:
1)屬于國際航空貨運協會(IATA)、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及其他相關政府部門或組織所規定的有害物品、危險物品,以及屬于禁運或限運的物品(限制投寄的物品:電池、含電池的物品、緊急用于醫療或科研的藥品、體育用的、活動物、未超標準的磁性物品、易腐品、放射性物品、疫苗、私章或公章等)。
2)速馳認為不能安全、合法運輸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假冒偽劣物品、 噴霧容器、酒精類液體、石棉、丁烷打火機、醫療廢品、毒性物品、腐蝕物品、食品、茶葉、現金、支票、假鈔、藥品、干冰、易燃易爆品、淫穢物品、超過標準的磁性物品、氧化物和有機過氧化物、武器、溶解性油漆涂料、動物、現鈔、不記名可議付票據、貴重金屬和礦石、火器、、人體、色情物品和非法的麻醉藥品/毒品和其他當地法律禁止郵寄的物品)。
二、查驗
速馳有權在未事先通知寄件人的情況下對貨件進行抽樣開封查驗,如查出限寄或禁寄物品,速馳將扣留當天所有貨件,不做發貨處理。貨件扣留一周后返還給寄件人,并且寄件人須向速馳支付50元/次的違禁品查驗費。
三、派送和不能派送
寄件人確保提供收件人的準確性和完整性,貨件不能按照某郵政信箱(PO BOX)或僅能按郵政編碼派送,將按寄件人提供的收件人地址派送(在郵政投遞中郵件的第一接收者應被視為收貨人),但不一定直接送達收件人本人。如果收件人地址設有集中接收點,貨件將被派送到該接收點。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速馳將以合理的方式依寄件人要求處理貨件,因此發生的額外費用由寄件人承擔:
1)收件人拒絕接收貨件或支付稅費;
2)該貨件被認為是不可接受的;
3)海關認為寄件人清關資料與實際貨物不符(貨物發出的清關發票寄件人為速馳,如海關要求提供真實寄件人蓋章的清關資料,寄件人需自行配合海關處理);
4)無法確定或找到收件人。
如寄件人不能及時提供處理意見或目的國政府不能接受寄件人的處理意見,速馳可有權放棄該貨件,且無需向寄件人或其他人承擔任何責任。
四、運費
速馳網站公布的運費不包括偏遠費和特殊產品、特殊包裝的相關附加費用,部分貨運方式需以貨物實際重量或體積計算標準兩者中較高的計算,速馳可以對任何貨物重新稱重和測量以確認其計算數據。寄件人應向速馳支付或返還運輸服務中由速馳自身收取或代表寄件人、收件人及任何第三方所發生的所有運費、附加費、倉儲費、關稅等稅費(部分快遞方式可能無法預先得知附加費用,最終費用以承運商賬單為準);當所寄運的貨件屬于本條款第3條所稱的不可派送的情形時還應向速馳支付所有由此引發的退回運費、進口費用、賠償、損害、罰款等相關的費用。
五、貨物退回
1)寄件人委托速馳所承運的貨件出現本協議第三條“派送和不能派送”所述原因之一的,經雙方確定后由速馳退回國內操作中心。
2)速馳對寄件人所需退回的貨件不做時間承諾,以速馳具體通知時間為準。
3)速馳對寄件人因任何原因滯留的貨件,可提供7天免費保管服務,7天內速馳會以電話、郵件的方式聯系寄件人征求處理意見;超過7天速馳將按深圳倉儲業務的方式向寄件人收取相關費用;超過6個月以上,寄件人仍未給予處理意見,速馳視情況予以銷毀處理。
六、速馳的責任
速馳基于本條款對寄件人所承擔的責任僅限于直接損失,且不超過各運輸方式公布的限額。因寄件人可事先對特殊風險投保,速馳不承擔任何其它損失或損害(包括但不限于利潤、收入、利息及未來業務的損失),無論這些其它損失或損害是特殊的或是間接的,無論速馳是否在受理貨件之前或之后知曉存在這些損失或損害的風險。每票貨件只能提出一次索賠,且這種賠償將作為對有關損失及損害的全部和最終的解決方案。如寄件人認為本條款關于賠償的規定將不足以補償其損失,則應對貨物價值進行自行投保,否則寄件人將承擔一切損失和損害的風險。
七、貨物查詢
對承運商可提供查詢的貨運方式(平郵小包以外的其他貨運方式)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寄件人可向速馳提出查詢申請:
1)貨物未按正常處理時效顯示網上跟蹤信息;
2)貨物在超出所選擇運輸方式承諾時效未派送成功;
3)貨物在所選擇貨運方式對應查詢網站上顯示派送成功,收件人反應未收到包裹(中歐專線EUEXP除外);
4)收件人反應貨物損壞,減少,與發出貨物不一致;
5)產生不明費用。
寄件人在發貨時應確保貨物信息詳細準確,在查詢時需提供查詢貨物的相關信息,如因貨物發出時的信息與提交查詢時信息不符,或寄件人提交的貨物信息不符合查詢條件造成的承運商拒絕查詢,一切損失和責任由寄件人承擔。由于國際運輸貨件查詢存在的時間、空間和中轉環節限制,不同國家和不同運輸方式的查詢期存在差異,速馳將以合理的努力為寄件人查詢貨件,但不對承運商的延遲回復承擔責任。
八、索賠
任何索賠必須在速馳各貨運方式查詢期結束后提出。
1)速馳內部丟失
從速馳簽收貨件到速馳將貨件交寄到承運商之間,如果發生貨件丟失,速馳將承擔賠償責任。責任金額根據寄件人在速馳系統中輸入的申報價值或產品實際價值(即客戶提供的購買憑證和發票等),二者以較低者為準。單個郵包最大賠償金額不超過100美元。
2)承運商丟失
貨件從速馳發出后,承運商會提供相關的交接憑證。如果貨件丟失,賠償責任在于承運商。速馳將協助客戶向承運商索賠,索賠額度根據各貨運方式的賠償規定執行。
3)速馳操作原因導致貨件發錯地址
因速馳操作原因導致貨件發錯地址,速馳會將已收取的郵寄或快遞費用退還給客戶,并可選擇賠償物品價值與申報價值較低者,承擔郵包從國外退回深圳的平郵郵費,以寄錯地址向正確地址轉發郵包的平郵郵費中成本最低的方式進行處理。但不承擔發錯貨件的間接經濟損失。
4)由于海關抽查造成的郵包丟失
貨件在經過海關時,海關打開貨件檢查,可能導致郵包丟失、郵包內物品(全部或部分)丟失、或被海關扣押。速馳不承擔由此帶來的任何責任。
九、運輸延誤
速馳網站公布的投遞時間是從在對應查詢網站有操作記錄開始至貨物到達的時間,但不包括速馳取件的時間、在分揀中心分揀的時間和海關清關時間。這些標準并不屬于承諾,也不構成協議的組成部分。速馳不對運輸延誤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
十、不可抗拒因素
對于超出承運商控制范圍的原因而導致的損失或損害,速馳不承擔責任。這些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地震、龍卷風、風暴、洪水、大霧等;戰爭、空難或禁運等不可抗力;貨件固有的缺陷或特性(無論速馳是否知曉);暴亂或民間騷亂;非速馳雇員或與速馳沒有合同關系的人員的作為或不作為,如寄件人、收貨人、第三人、海關或其他政府部門;勞資事件;對于電子音像圖片、數據或紀錄的電磁性損壞或刪除。
十一、寄件人的保證和賠償責任
寄件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違反以下保證和陳述,寄件人應承擔因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和賠償因此而給速馳造成的損失和損害:
1)寄件人或其代理人提供的所有信息都是完整和準確的;
2)貨物是由寄件人或其雇員在安全的前提下準備的;
3)為寄件人準備貨物的人員足可信賴;
4)寄件人應確保貨物在準備、倉儲或運輸過程中速馳免受他人不當干擾;
5)貨物所有標識完整準確,地址清晰,包裝妥當,適于一般注意程度下的安全運輸;
6)符合有關海關和進出口的規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
十二、路線
寄件人接受承運商安排的所有路線和繞航,包括可能的運輸中轉站。
十三、賬號審核認證
寄件人在使用速馳服務前,需提供真實有效資料對賬號進行認證激活。賬號激活后才能正常享受速馳所提供服務。詳情請見《速馳賬號激活須知》。
十四、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考慮到速馳的利益,除與所適用法律沖突,與本條款有關的一切爭議將受到貨件原寄件地國法院的非排他管轄,并適用原寄件地國法律,寄件人不可撤銷地接受該管轄。
十五、可分割性
本條款任何部分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和執行。